关于自塞内加尔出发搭乘商业航班赴华的相关要求(更新)
2021-12-25 01:26



考虑到在当前疫情形势下进行国际旅行仍然存在巨大健康安全风险,建议“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如综合考虑疫情常态下工作、学习、生活实际,必须旅行,请务必在旅行前和途中做好严密防护,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根据国内境外输入病例情况和塞内加尔疫情形势,自塞内加尔搭乘商业航班赴华的相关要求也将进行动态调整。

为方便搭乘商业航班赴华人员了解掌握最新的检测、防疫、中转、入境等政策,现将截至目前最新要求梳理汇总如下,我馆将根据后续政策调整及时更新补充(红色字体部分为更新内容)。

此次更新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自塞搭乘航班赴华乘客仍按原办法申请健康码。

  一、在塞检测机构及登机前检测时间

    我馆认可的核酸检测机构包括达喀尔巴斯德研究所等3家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机构仅巴斯德研究所一家。具体信息如下:

  (一)达喀尔巴斯德研究所(L’Institut Pasteur de Dakar)

  地址:36 Avenue Pasteur à Dakar, centre ville

  电话:+221 786396473        

  (二)Arisitide Le Dantec医院细菌与病毒学实验室(Le Laboratoire de Bactériologie-Virologie, Hôpital Aristide Le Dantec)

  地址:Hôpital Aristide Le Dantec, 30 avenue Pasteur, Dakar

  电话:+221 338893800; +221 772192357

  (三)Ouakam军事医院实验室(Le Laboratoire de l’Hôpital de Ouakam)

  地址:Hôpital de Ouakam, km 8, route de Ouakam, Dakar

  电话:+221 762230485; +221 773571731

  以上各机构具体开放时间、采样地点、所需材料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请提前联系后前往。

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登机前48小时内应在上述机构进行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检测”。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登机前48小时内应在上述其中两家机构分别进行核酸检测(“双核酸”检测,无需进行抗体检测),两次检测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

二、回国前隔离闭环管理

中资企业(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应切实落实员工回国前21天隔离闭环管理规定,如实出具隔离管理证明。其他个体侨胞回国前至少14天内居家隔离,并如实出具隔离声明书。隔离管理证明及隔离声明书模板见附件。

(一)隔离时间为登机日期前21个(或14个)完整的自然日,如航班起飞时间为12月29日,则从12月8日(或15日)至28日为一个完整的隔离期。如乘坐12月29日凌晨起飞的航班,28日已出行前往机场,则28日不得计入隔离时间内。

(二)隔离要求单人单间住宿、单独用餐、有独立卫生间、不与他人接触。

(三)闭环要求登机前除赴检测机构外不外出,赴检测机构、机场应单独乘坐消毒和防疫措施到位的车辆后排座位,驾驶人员同样做好防护措施。

(四)如不具备单独乘车条件或只能乘出租车前往检测机构或机场,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车内其他人员交流和接触,注意做好裸露在外的皮肤消毒。

(五)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咽痛或类似感冒等疑似新冠症状,请立即就医并调整回国行程。

    三、仅中转一次赴华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请自塞内加尔出发赴华人员务必只中转一次赴华

自塞始发人员(包括自塞下船入境的海员)须在塞内加尔直飞中国航班的出发地分别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核酸码/HDC码。请在“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上传护照资料页、“双检测”或“双核酸”报告、完整机票行程单、有效在塞居留证明(如签证、居留许可、外国人身份证等)、隔离管理证明或隔离声明书等。如因故无法提供有效在塞签证、居留许可或外国人身份证,请联系我馆说明具体情况。如您的行程不符合上述要求,将可能影响您获得绿码。

自他国来塞乘机赴华人员(包括自陆路来塞人员)须在始发地(并非在塞)直飞中国航班的出发地分别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核酸码/HDC码。如张三自冈比亚乘车来塞乘机赴巴黎中转赴华,须分别在中国驻冈比亚使馆和驻法国使馆指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双检测”并向两馆申请核酸码/HDC码,无需向我馆申请。具体审发要求请提前向有关使领馆了解。建议确需自他国来塞乘机赴华人员尽量缩短在塞中转时间,以降低旅途中感染风险,并提前向相关航空公司了解在塞登机时对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和检测机构等的具体要求,避免因不符合航司防疫要求在塞滞留。

四、接种新冠疫苗人员

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后须观察至少14天才可出行,接种未满14天的,我馆将不予审发健康码。请在申请核酸码/HDC码时如实填报接种新冠疫苗品牌、时间等信息并上传接种证明,我馆将在核实接种证明真实性后结合检测结果判断是否核发健康码,并视情要求申请人填写《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

对2剂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原则上视作未接种疫苗人员。

五、有感染史人员

除因接种新冠疫苗影响外,核酸检测或血清IgM、IgG抗体任何一项曾呈阳性均视作有感染史人员,须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至使馆邮箱zhongsai2005@gmail.com申请预审,确认符合痊愈标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通过邮件如实告知使馆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尽可能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提供塞内加尔当地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及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上述诊断和检测采样日期应晚于核酸或抗体检测阳性日期,且核酸检测采样日期、肺部影像拍摄日期应分别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和5天之内。如9月6日提交邮件申请预审,则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日期应在9月3日-5日之间,肺部影像拍摄日期应在9月1日-5日之间。

(二)自预审通过之日起,当事人须根据我馆邮件要求进行至少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可与登机前隔离闭环管理期重合,隔离闭环管理时间最早自健康监测开始之日起算)。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需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呼吸道不适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我馆报备并按要求进行后续操作。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隔离期满后通过邮件向我馆报备并提交《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三)完成预审确认痊愈、隔离健康监测无异常且满足登机前隔离闭环管理要求,登机前两天“双检测”或“双核酸”结果均为阴性的可申请健康码。

六、请拟赴华人员仔细阅读上述通知,防止因未按照要求完成隔离、检测、上传有关材料或未仔细核对所填报信息等导致行程延误。

我馆审发核酸码/HDC码时将联系申请人核实相关信息,并对其提交材料进行验证,请务必如实填报所有信息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因申请人提供信息不属实,无法获得核酸码/HDC码,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负,我馆并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请您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勿频繁拨打电话催促。我馆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均审核相关申请。

以上政策由驻塞内加尔使馆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我馆中国公民咨询专线00221-338647784(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或邮件咨询zhongsai2005@gmail.com。

特此通知。衷心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驻塞内加尔使馆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