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内加尔调整对我合作项目人员签证政策
2011-03-10 20:24
2011年2月25日,塞内加尔外交部第208MAE/SG/CT/ISS号照会通知我馆,塞调整中方合作人员来塞的签证政策。其主要内容如下:
(二) 对于因路途遥远不能亲自赴塞驻华使馆的上述人员,塞驻华使馆在收到其申请材料后进行例行核查,然后将申请人名单发往塞内政部,并明确要求内政部,当这些人员抵达达喀尔机场时,向他们颁发带有识别编号的落地签证。
如果由中国企业向塞驻华使馆直接递交此类人员的签证申请,塞驻华使馆将向该部委进行例行核查,然后发往内政部相关部门,以便在申请人抵达达喀尔机场时向他们颁发落地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内加尔共和国大使馆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